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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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党办、校办、纪委办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现就做好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我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二、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少聚集、减少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节后安全健康返岗、返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的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5.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车;

9.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10.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四、根据学校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的要求,学院将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人,严格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学院党支部(直属)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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