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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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022修订版)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本专业培养具有过硬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良好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团队合作意识、终身学习能力和国际化视野,适应国家食品产业和健康中国战略需求,具备扎实的数学、自然科学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知识与能力,重点围绕西部特色食品,在营养健康食品个性制造工程方面,能够解决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科学研究、生产运行和技术管理、安全风险评估及产品质量控制等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技术人才,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

目标1:在食品及相关领域,尤其在营养健康食品个性制造工程方面,具备从事产品开发的知识和能力,成为能够解决食品复杂工程问题的食品工程师。

目标2:具备食品工程设计的知识和能力,能够综合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因素做出合理决策,成为食品工程设计领域的工程师。

目标3:具有较强的专业综合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与组织协调能力,成为食品生产技术管理的工程师。

    目标4:具备食品领域创新思维与研究能力,能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深造,有潜力成为食品领域高级研发人才。

二、培养路径及要求

由于我院本科目前只开设食品科学与工程一个专业,培养路径主要为跨院分流和多元培养分流机制,培养模式采取“导师制”培养。

A.跨院分流

1分流原则

学院成立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分流办法,审核申请分流学生资格,组织考核等工作。所有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审核和考核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根据考核成绩确定符合专业准入标准的接收名单。考核内容为我院相应年级学科平台课的基础知识,分流考核成绩仅作为专业分流的评价依据,并非免修相应课程和取得学分的依据。未完整修过的学科平台课和通识通修课,转入后需修学。

2分流时间

分流时间为大一和大二第二学期期末。

3分流条件

对我院专业有浓厚兴趣并符合“专业准入标准”。

4分流程序

分流宣传: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分流办法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布。

填报专业志愿:分流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专业,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专业申请志愿表。

审核及考核:做好先修课程的审核工作,确保所有申请人都符合我院专业分流准入标准。未达到我院专业分流准入标准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转往其他院系的所在专业;也可以待符合我院专业分流准入标准时,参加下一年级的专业分流。

排序、确定接收名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接收名单。

公示分流结果:在分流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分流依据及名单向全校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

5)成绩计算

成绩的计算范围为大学专业分流前所有学期所学课程的平均成绩,体育成绩除外。课程平均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课程平均成绩=(课程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和/已修课程学分总和。

6)名额分配

专业分流、准入和准出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该年级学生人数的10%

B.专业准入和转出标准

(1)专业准入标准

其他专业一年级学生若转入本专业继续学习,除须获得相应的通识通修课程学分,达到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基本要求,大学数学和大学英语成绩优秀外,还须至少完整修过两门我院学科平台课,并取得相应学分。

(2)专业准出标准

为了适合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对本科生实行多元培养。大一和大二学生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转至其他院系的专业。申请参加我院准出的学生必须完整的学习过我院该年级已经开设的如下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满足学校对于转专业的各种规定和要求。

①数学和自然科学类课程:微积分Ⅰ(第二层次Ⅰ)、微积分Ⅱ(第二层次Ⅱ)、基础物理学(第二层次Ⅰ)、基础物理学(第二层次Ⅱ)、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工程数学、生物化学和食品微生物。

②工程基础类课程:计算机基础、工程制图、食品工程原理和机械设备基础。

③专业基础类课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概论、食品化学。

C.多元培养分流机制

在达到我院“专业准出标准”前提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自主确定培养目标,选择多元化培养模式和个性化课程,达到学分要求并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后准予毕业。其中:

(1)本专业学术类人才需选修专业选修课、学科选修课,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与学科竞赛,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课题,尽早开展研究性学习。

就业创业类人才需在第二课堂中加强社会实践,参加就业创业培训课程,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和案例大赛。

D.培养模式

采取“导师制”模式培养,导师制定指导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

三、修业年限、学分要求与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4年。

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满176学分。其中,通识教育类课程11学分,通修课程56学分,学科平台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共计63.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共计18.5学分,其他(劳动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类课程共计27学分。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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